中国无罪辩护网

djg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律师文萃 > 正文

会做人的律师PK会做案的律师

2007-10-19 08:48:48 来源:


会做人的律师PK会做案的律师

会做人的律师PK会做案的律师

段建国


会做案的律师会将案件研究得非常透,案件准备得很充足,开庭庭审的效果会非常好。但是会做人的律师锋芒会有所收敛,不太看重庭审效果,而注重最终判决结果,重视与其他司法机关的沟通与协调。会做案的律师会得到旁听群众的好评,会做人的律师会得到法律人的好评。会做案的律师可能锋芒毕露,得罪其他同行,会得到职业报复,案源会受挫。会做人的律师圆滑世故,会给其他法律人以台阶,容易得到法律界的认同,案源会源源不断。同样一个案件,遇到相同情况,不同的律师操作,最后会得到两个不尽相同的结果。

年轻律师更乐意充当正义的化身,更愿意在法庭上叱咤风云。老律师更顾及人的情面,更关心实际结果。年轻律师轻装上阵,无所顾忌。老律师更多考虑以后处关系。年轻律师经常得罪控方,老律师却能维持控方。

有一个张三被控交通事故罪的案件,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三驾轿车高速行驶,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。根据《刑法》第133条规定,如果只是交通肇事罪,一般情况下可能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是若有逃逸情节,将会被处以3年以上、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但是律师接受委托,查阅卷宗以后发现,张三是在肇事现场被110抓获的,指控张三逃逸没有任何证据,逃逸情节根本不成立,是明显的错误。不同的律师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法。一般的辩护律师会揪住起诉书明显的错误,对控方进行攻击,已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。案件很有可能由控方撤回起诉,重新起诉。重新起诉不仅引起诉累,而且会引起控方不满。但是,王小优律师却是在庭审之前与控方交换了意见,控方承认是自己明显疏漏,控方主动找法院更正。王小优律师在法庭上不再提及此事。最后,法院判决否定了逃逸情节的指控。事后,控方主动向王小优律师介绍了三个案件。

好多律师做案件,不愿意,或者不擅长与警官、检察官、法官交换意见,甚至认为一个辩方,一个控方,是风马牛不相及,相互沟通叫沆瀣一气。跟法官交换意见,有买通法官的嫌疑。实际上,想开的话,律师与警官、检察官、法官都是在从事法律工作,依据的法律相同,根据的事实相同,处理案件的原则也相同,完全可以通过协调解决一些问题。换个思路,换个想法,处理问题的效果可能更好。

有一个李四被控杀人案件,控方指控于2006年3月8日下午,被告人李四将一起合伙做生意的王五杀害,案件中收集了不少证据。但是,经过不辞辛苦取证,王小优律师终于找到了一份证明李四没有杀人时间的证据,即李四于2006年3月8日上午飞往澳大利亚的飞机票。飞机票是书证,有较强的证明力。关于飞机票的真伪,王小优律师还到航空公司进行了核实,确实是真的,还查到了李四登机时的录像纪录。王小优律师完全可以像其他律师那样,将机票及有关证据作为杀手锏在法庭上抛出,那肯定是满堂喝彩。但是王小优律师先是交给法院原件,接着主动到检察院找到主控检察官,出示该关键证据,检察院得到王小优律师的证据以后,引起高度重视,经过查实,迅速撤回起诉,对李四先是取保候审,接着撤销强制措施,宣布无罪。

警官是人,检察官是人,法官也是人,不是神。既然是人,不是神,都避免不了犯错误,有时可能犯很严重的错误。律师发现这些纰漏如何处理,确实让人翻心思。处理的方法可能都正确,从不同角度看都有一定道理。但是年轻的律师会倾向于就案论案、不依不饶,老律师可能碍于都是司法界的老朋友,得让人处且让人。

有一个王三被控抢劫杀人案件,一审判决王三犯有抢劫罪、杀人罪,对王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。在二审时,王小优律师介入该案。通过阅卷,王小优律师发现了一个重要证据出现了明显问题。该案判决王三先是抢劫张华容,由于张华容反抗,王三用匕首将张华容杀害。但是卷宗中,对匕首上的血迹和指纹鉴定的科学技术鉴定书上,记载被害人的名字不是张华容,而是赵华容。这明显是笔误。但是,既然是科学技术鉴定,应当是严谨的、客观的、缜密的,发生这样的疏漏,绝对不能让人原谅。有的律师会在开庭时猛烈攻击,而王小优律师是主动找到主办法官,反映这个情形。主办法官立马通知省检察院的二审主控检察官协调,该案件没有开庭,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,二审法院下裁定同意撤回起诉。

(以上案例纯属虚构,切未对号入座)

(段建国律师系开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合伙人、《中国辩护网》(www.chinabianhu.com)总裁)

大家都在看

质疑18个“假金矿”合同诈骗案

段建国    出于辩护律师的职业习惯,自己会关注一些刑事大案要案的报道。近日《法制晚报》发表了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