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险境逼出律师潜能

2009-03-03 14:28:04 来源:段建国


险境逼出律师潜能

 

    在美国德州有这样一则故事。

    有一位德州富商为了替女儿择婚,特别举办一个丰盛的晚宴,并邀请了几十位年轻英俊的青年来参加。

    晚宴结束后,紧接着好戏开锣,主人带领所有年轻人到一个很大的池塘边,池塘里养了几条凶狠的鳄鱼。

    主人大声地对全体宾客说:“我征求一位勇士,只要他游过池塘抵达彼岸,就可任选三个奖之一。这三个奖分别是:一千英亩的土地、一百万美元现金、跟我的女儿结婚。”

    话刚说完,就听到扑通一声,只见一人掉落池塘,并飞速地游泳前进。在众人呐喊加油声中,他避开鳄鱼的追击,安全地抵达对岸。他的速度几乎打破世界纪录。

    主人很热情地跑过来跟年轻人握手,并信守承诺地问年轻人说:“恭喜你,现在你要选择哪一个奖呢?一千英亩的土地吗?”

     年轻人摇摇头。

    “你要一百万现钞吗?”

     年轻人仍然摇头。

     主人欣喜地说:“那你一定是要跟我的女儿结婚了。”

     年轻人还是摇头说不。

     主人有点生气地问道:“那你究竟要什么呢?”

     年轻人说:“我什么都不要,我只想知道是哪个可恶的家伙把我推下池塘的。”

     一则故事很可能是杜撰的,然而它把人类惊人的潜能既传神又趣味地描写出来。

    年轻人在与鳄鱼的角逐中,为了生存,竟然能创造吉尼斯纪录。人类的潜能确实是极为惊人的,这给律师有益的思考。

    首先,律师要让自己有危机感。

    无独有偶,英国也曾有一个有关人类潜能的小故事。

   在一场大火中,一位平时连一部电视机都搬不动的英国妇人,竟然奋不顾身左手扛电视机,右手抱保险箱,安然逃出火场。她在危急之中,发挥了巨大潜能,从弱女子变成了力大无穷的女泰山。

    一个弱女子为了保全自己财物,更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,竟然左手扛电视机,右手抱保险箱,安然逃出火场。火情给了该女子生命和财产的严重威胁,这是其发挥超常的原因所在。

    人人有惰性,律师也有惰性。聪明人要时时将自己从沉睡的梦中唤醒,前半夜考虑今天,后半夜考虑明天。

    有时觉得我国的国歌写的非常好,尽管我国现在是歌舞升平,一派大好形势,但是国歌总唤大家起来,我们到了最危险的时候。国歌时刻提醒自己,要振作,要奋斗。国家需要动力,这确实是发展中的中国非常需要的。

    古人云,生于忧患,死于安乐。律师也需要振作,更需要奋斗。

    面对血淋淋的竞争,律师不积极营销,明天就会等米下锅。

    面对日新月异的今天,律师不积极学习,明日就会被淘汰出局。

    其次,律师要敢于到大海中游泳。

    有一次乘飞机,与珠海的老板恰巧坐在一起。闲暇无事,珠海老板就侃起了大山。

    他说我们那儿渔民的孩子都会游泳,为什么呢?

    渔民的孩子不会游泳是非常可悲的,因为长大以后,渔民的孩子若仍然不会游泳,将无法生存。

    为了让孩子学会游泳,往往是渔民在孩子很小时,在孩子身上栓一根绳子,然后把小孩扔进茫茫大海,让孩子学游泳。

    笔者问珠海老板,渔民是不是太不仁慈?他不怕将孩子淹死?

    珠海老板说,正是这种不近人情的做法,孩子出于求生的强烈欲望,往往会迅速学会游泳。当然渔民也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被海水淹死,渔民手中有一根绳子不是栓在孩子腰上吗,关键时,渔民会将孩子捞起。

    人最难战胜的不是别人,而是自己。有时想,将孩子扔进大海,可能是孩子迅速学会游泳的最好方法。律师要敢于将自己扔到大海中学游泳。

    俗话说,置于死地而后生。生命会因为死亡威胁而创造奇迹。

    汶川大地震,求生的教师,吃写字本,喝自己的尿液,竟然能顽强生存下来。律师似乎也该给自己施压,是自己在绝境中获得新生。

    给自己推向危险的边缘,往往不符合人的本性,但是可以造就奇才。

    武松几大碗酒下肚,竟然上景阳岗打老虎,以现在人的说法,武松是十足的二百五。可是,就是这样一位近乎鲁夫的武松,竟然创造了千古佳话。

    如果自己想追求卓越,不愿意庸碌一生,那么就要选择挑战。

    律师要敢于给自己设置难于逾越的障碍,不断的超越自我。

    律师是做实务的,舞文弄墨显得力不从心,律师可以限定自己一段时间内完成一本法律案例书稿,否则将要自罚自己。

    律师经常是日日忙碌碌,夜夜醉醺醺,律师可以限定自己一星期阅读一本书,既陶冶情操,还保全身体。

    如果意志不够坚定,律师可以让老婆孩子监督。有监督官在场,律师想出尔反尔、爽约不做,那就难了。

(本文选自段建国律师即将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《中国式律师营销》一书)

(段建国律师系开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副主任,22年职业律师,《中国辩护网》首席律师,《中国律师》杂志、《中国律师网》特约评论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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