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拿破仑讲:“不想当元帅的士兵,不是好士兵。”在律师事务所,不愿意做合伙人的律师,恐怕也不是好律师。自从考上司法资格,踏入律师事务所大门,几乎每一个律师都想大展宏图。但是现实的残酷,不断摧残着这些法律的忠实信徒,不断毁灭着这些法律崇拜者的梦想。有法不依,执法不严,违法不究,似乎令年轻律师大失所望。有的老律师看不惯竞争社会,看不惯法制腐败现状,这导致许多老律师与这个大社会无法“兼容”。没人脉、没资历,使年轻律师没有案件。不屑于请吃请喝或花时间去交际,使有的老律师业务不断萎缩。当然,更多的律师可能会认为,我只不过是律师事务所的一棵小草,微不足道,开拓市场,增加业务,这是合伙人或者主任的事,我能顺其自然顺水推舟已经不错。事实上,只有每个律师都争做律师事务所的“造雨者”,律师事务所才会有飞速发展。只有每个律师争做律师事务所的“造雨者”,律师才能主宰自己的美好未来。
律师都争做“造雨者”,是律师事务所长足发展的前提。大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,可以分为“造雨型”律师、“独立型”律师与“工蜂型”律师三种。“造雨型”律师,又成为开拓型律师,是律师事务所中能够呼风唤雨的人,是能给律师事务所实实在在带来大量案源与客户的人。他们是律师事务所的顶梁柱,他们是律师事务所的主心骨,一般会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。他们不仅取得案源自己做,还会为其他律师创造发展空间。“造雨型”律师关注律师事务所的前途,关心律师事务所的命运。根据美国作家阿尔富瑞德-秦德拉的“企业家”观点,他们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,为企业建立基本的组织结构,律师事务所也是市场经济中的中介组织,这些“造雨型”律师就是企业家。律师事务所是否能落实五年规划、十年规划,要不要打造百年大所,“造雨型”律师起着关键作用。金杜所的王俊峰律师、大成所的彭雪峰律师,他们应当是律师事务所的“造雨者”。“独立型”律师,又叫提成制律师,自己往往有一定的案源与固定客户,独立办理业务,一般不求与其他律师合作,也没有更多富余的案源与客户,提供给律师事务所享用。“独立型”律师常常是有一定的工作阅历,工作时间一般在3年以上的律师。这些律师是律师事务所的大多数,对律师事务所的人气与规模起着重要的烘托作用。这些律师是很容易步入合伙人的行列 “梯队”。美国律师科拉微斯,经过对律师业的研究,提出了律师事务所“机构化”的理论,他认为律师事务所应当进行“机构化”管理。该理论被美国的律师事务所极力推崇,得到普遍采用。在“机构化”管理模式下,律师的聘用和提升的唯一根据,是“价值原则”。给律师机会,给律师激励,同时给与律师责任。最值得推崇的是科拉微斯首创的“非上即出”的规则。如果做“独立型”律师多年以后,种种迹象表明该律师没有机会提升为合伙人,律师事务所应当尽可能早的鼓励这些律师离开律师事务,或者另谋出路。美国的这个“非上即出”理论,似乎不太适合中国的实际。尽管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同样鼓励“独立型”律师,尽快成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,但是这些律师即使长时间没有出色发展,不能成为律师事务所的“造雨者”,中国大多数律师事务所不会劝导这些“独立型”律师离开,因为“独立型”律师的存在无碍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,除非这些律师品行不端、被客户投诉。“工蜂型”律师,也大量存在于律师事务所之中。他们主要充当合伙人的助理、“独立型”律师的帮手、律师事务所的接待人员等角色。“工蜂型”律师,就像工蜂一样,勤勤恳恳、踏踏实实,从早到晚,不知疲倦。对合伙人交办的事务、对“独立型”律师分配的任务,对律师事务所交办的工作,他们会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做好,但是往往缺乏创造性劳动,无暇也没有能力独立拓展业务。他们是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基座。作为新手,能够真正做好“工蜂”工作,也并非易如反掌。俗话说,一花盛开不是春,万花齐放春满园。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“独立型”律师、“工蜂型”律师地培养。只有各个业务增长点都有突破,律师事务所才会上新台级。
律师都争做“造雨者”,是律师个人实现人生飞跃的前提。大多数人不愿意长久屈居人下,这恐怕是人的天性。没有自由,没有个性,毋宁死。受人指使,为人调遣,看人颜色,担心冲撞。这恐怕是大多数“工蜂型”律师及“独立型”律师,都不十分乐意的事体。所以,大多数律师不是不愿意成为“造雨者”,而是由于受到种种约束和限制,不能成为“造雨者”。心理上的障碍,恐怕是最难于逾越的。自惭形秽、妄自菲薄,怨天尤人,不求上进,破罐破摔,这些低级情绪会严重影响律师的发展。俗话说,尺有所短,寸有所长。年轻律师精力旺盛、活力四射,完全可以争取多参加些社交活动,不经意间可能会带来大宗案件。一分辛劳一分收获。“独立型”律师决不能小富即安,不求发展。人往高处走,水往低处流。向前发展,这是人心所向。看到合伙人风光无限,目睹大牌律师的潇洒自如,“独立型”律师还会永远愿意游离于社会之外?“工蜂型”律师不妨多写些文章,增加自己博客的点击率,也可以利用自己能坐善写的特长出几本书,这些未尝不是很好的营销模式。“独立型”律师,肯定不会满足于现状,肯定不乐意在律师事务所永远充当“二等公民”。既然自己有了一定的人脉关系,有了一定财富积累,完全可以适时地完成飞越。尽管“工蜂型”律师,缺乏人脉关系积累,缺乏资金积累,缺乏经验积累,但是现实中的每一人都会是一个小世界,都会有发挥自己的能力的空间。利用自己的亲友,开拓法律服务市场,未尝不是好方法。几乎每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,都不会反对“独立型”律师或者“工蜂型”律师有长足发展。这两类律师在发展过程中,如果遇到难题,一般情况下,完全可以求助合伙人。每个人的发展势必会影响律师事务所的发展,只是影响程度的大小有别而已。每个律师都是律师事务所的一员。一旦您走出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执业,个人的形象已经与律师事务所的形象融为一体。德衡所的律师,服装整齐划一,西装革履,气质非凡。金博大律师,只有他们的律师,才会抱着对法律的尊重,每次开庭都着装庄严的律师袍,每次的辩护词、代理词都会精雕细刻字斟句酌。每个律师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,都会对律师自己及律师事务所起到营销作用。
(段建国律师系开物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副主任,《中国律师》杂志、《中国律师网》特约评论员,《中国辩护网》、《中国无罪辩护网》首席律师,电子邮箱:djglawyer@126.com电话13501331448)